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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1-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岗位管理工作,提高工作绩效,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期考核

(一)聘期考核范围与时间

1.本次聘期内(2012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我校所有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含事业编制和校聘人员)均需参加考核。

2.在下一聘期内(2018年1月-2020年12月31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再申请聘任高一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不再参加考核。

3.2014年1月1日后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4.新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尚未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当前所聘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考核。

(二)聘期考核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岗位聘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各类各级岗位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聘期考核工作的具体事项。

2.各二级考核单位成立相应的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本单位党政负责人、教授委员会成员代表、教职工代表。

(三)聘期考核方法

各二级考核单位须按照《河北经贸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校人字[2012]8号)规定的考核原则和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聘期考核(科研、教学按实际完成量计分)。

(四)考核结果等次划分及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聘用、续聘、解聘和调整岗位的依据:

1. 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者,下轮聘期可聘任至现级别专业技术岗位;

2. 考核为不合格者,下轮聘期降至低一级别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岗位校内奖励津贴降低至低一级别);

3.聘期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可申请聘用至高级别专业技术岗位。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违反《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聘期考核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

3.未经学校批准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者;

4.聘期考核内有两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

二、岗位聘用

(一)聘用范围与时间

此次聘用工作实施范围包括我校所有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以2012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间的业绩成果为准。聘期为三年(2018年1月-2020年12月31日)。

(二)聘用方法

1.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聘用由学校统一进行。

聘期考核基本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继续聘任至现岗位。

凡符合新制订的《河北经贸大学主系列(高等学校教师、研究系列)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聘用到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

2.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由各二级聘用单位自主进行。

在聘用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过程中,各二级聘用单位须制定本单位聘用标准和聘用方案,严格按照聘期考核结果及学校分配的专业技术岗位指标进行聘用。

(三)聘用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各类各级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聘用工作的具体事项。

2.各二级聘用单位成立相应的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其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本单位党政负责人、教授委员会成员代表、教职工代表。

三、考核及聘用工作安排

(一)聘期考核工作安排

1.个人准备。2017年12月1日-12月4日,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并向所在聘用单位提交《河北经贸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交个人佐证材料。二、三级岗位考核材料经聘用单位审核、院长签字后交人事处,四级及以下岗位考核材料交本聘用单位。

2.聘期考核及结果公示。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8日,校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考核的二、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各二级考核单位严格依照《河北经贸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校人字[2012]8号),对四级及以下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局域网公示后,于12月8日报人事处。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对聘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二)岗位聘用工作安排

1.制定聘用标准和方案。2017年12月11日-12月15日,各二级聘用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聘用标准和方案。各单位需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将聘用方案在本单位局域网公示,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2.个人准备。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8日,参加岗位聘用的人员要对照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自己2012年至今(第二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在做好总结的基础上如实填写《河北经贸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提交个人佐证材料。符合条件且申请聘用至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的聘用材料经所在聘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1日前交人事处;由二级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考核材料于12月18日前交聘用单位。

3. 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材料审核。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核申请人业绩材料真实性。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组织评委会(评委另行通知)进行评审。符合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进行直接聘用,聘用结果在全校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回到各所属二级聘用单位参加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4.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材料审核。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6日,各聘用单位考核领导工作小组审核被聘用人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各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本聘用单位制定的聘用指标体系对其进行考核,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被聘用人进行评价并确定其聘用等级。聘用结果在单位范围内公示。12月26日,聘用材料与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聘用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聘用监督。公示期内教职工对聘用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岗位聘期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办公室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通知本人。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二级考核聘用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问题,将对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

6.材料报送。2017年12月27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各单位聘用结果。

7.聘用结果审批。2018年1月3日,聘用结果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批。最终聘用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一周。

人事处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

《河北经贸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

《河北经贸大学专业技术人员量化指标体系》

《河北经贸大学科研计分标准及细则

《河北经贸大学二、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河北经贸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

《河北经贸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2012-2017)免考核申请表》

《河北经贸大学非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

《河北经贸大学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统计表》

《河北经贸大学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河北经贸大学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结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