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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10-23 浏览次数:

各单位:

2012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符合《关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的初聘问题》(冀职改办字[2004]127号)有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提出申请,各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二)各单位将申报情况汇总后交人事处职称科,领取《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三)申报人员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四)各单位填写申报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第4页“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并盖章。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10月26日上午11:00时前将《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和申报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申报人员小2寸蓝底彩照1张交人事处职称科。

(二)办理手续及证书费用:每人100元。

附件:《关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的初聘问题》(冀职改办字[2004]127号)

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的初聘问题》(及职改办字[2004]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