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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推荐河北省第三批青年拔尖人才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1-16 浏览次数:

各处级单位: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下发的《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河北省第三批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组字[2017]3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德优良,富有创新求实的科学精神;

2.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文化艺术领域申报者应具有突出专业水准,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主持或参与完成了至少2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在同层次人员中有较为突出的业绩贡献;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重点支持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重点支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的青年人才。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申报对象简要信息汇总表3类。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申报书、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申报书分别为《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领域推荐申报书》(附件1)、《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推荐申报书》(附件2)两种,可登录河北人才网(www.hbrc.cn)下载。

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2)综合考察报告的个人情况部分,主要包括个人的政治表现、成果业绩和专业发展潜力等情况,每位人选情况不超过1000字;(3)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复印件;(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6)申报书中列举的专利、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7)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在国际国内学术组织兼职,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作报告的证书、邀请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8)其他证明自己业绩成就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申报人于11月28日上午11时前将申报书、附件材料及申报对象简要信息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一办310),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c87655604@126.com。

附件:

1.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批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组字[2017]31号)

2.《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领域推荐申报书》

3.《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推荐申报书》

4.《河北省第三批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对象简要信息汇总一览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