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河北经贸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第1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8-28 浏览次数:

河北经贸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第1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精神,2012年5月16日,校长纪良纲在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我校公派出国任教教师(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等)国外工作期间的待遇问题。会议议定:

一、由学校派出担任我校承办的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教师,校内工资及其他待遇不变,计课时量(不发课时费)。

二、由学校派出在我校承办的孔子学院(课堂)任教的教师,从出国下个月起停发校内工资及津贴,计课时量(不发课时费),每月给予各类补贴统一为3000元。

三、自己联系并经学校批准因公出国任教教师,如国家汉办公派出国教师、国家志愿者项目教师,从出国的下个月起停发校内工资及一切津贴、补贴,不计课时量。

以上议定从即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出席:纪良纲 耿彦君 申富平 陈亮 刘建平 武建奇 柴振国

列席:马 斌 张廷茂 李 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