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经贸大学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哲学、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分北、南、西三个校区办学,北校区为校本部,坐落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校园面积共300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部、1个实验中心。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8个本科招生专业。学校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红擎·新财经”育人工作体系,深化推进新财经教育综合改革,“价值引领·数智赋能·产教融合·文化浸润”的人才培养特色更加鲜明,全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专业知识、数智技术、职业素养、国际视野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素质新财经人才,拥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面向未来,河北经贸大学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纵深推进“1149”战略路径,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努力建设“办学能力优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秀”的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8周岁(1987年9月19日至2008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应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经贸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经贸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经贸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hue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s://rpta.cn/exam/391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9:00至9月23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12:00。
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2:00期间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6年9月18日9:00至2026年9月23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2026年9月23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①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
②应聘人员需登录网站输入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岗位即可。
③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不提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
④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并及时查阅笔试通知了解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通过《招聘公告》或发布的通知了解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经贸大学人力资源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应聘人员。
3.准考证发放:考生报名成功后,根据笔试通知要求及时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范围主要包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综合能力及本岗位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面试具体地点在河北经贸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hueb.edu.cn)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学校不再以其他形式告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经贸大学公示栏张贴和河北经贸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hueb.edu.cn)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科及以后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岗位的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以下招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体检工作由河北经贸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经贸大学人力资源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经贸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hueb.edu.cn)、河北经贸大学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河北经贸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hue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经贸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hueb.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通知、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5645(河北经贸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655890(河北经贸大学纪委办)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经贸大学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