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人选。
二、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 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 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申报材料
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1),1份;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7份;
3.《河北经贸大学人才项目二级单位推荐表》(附件3),1份;
4.《推荐表》中所列业绩成果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审核人签字并盖章)。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要把访学项目作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有计划、分批次选派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访学活动,支持青年教师不断提升专业能力。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派条件,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务必于5月16日(本周四)下午3:30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87655604@126.com,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职称科(一办310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为提高录取率,申报人员一定要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和报送有关表格,避免出现名额浪费现象。
2.国内访问学者选派与管理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5号)执行。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311-87655604。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