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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人才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09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人才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2435)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4年人才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21年度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

(二)2021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项目;

(三)2021年度省“三三三人才工程”资助项目;

(四)2022年度立项,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资助项目;

(五)2018年和2019年度省级特聘专家资助项目及以前未完成研究任务或验收未通过的资助项目;

(六)2021年之前立项,未完成研究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资助项目。

二、验收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绩效报告书1份;

(二)资助项目申请表1份;

(三)任务合同书复印件1份;

(四)研究报告1份;

(五)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报告1(须学校财务签字盖章)

(六)2018年和2019年度省级特聘专家资助项目相关验收材料;

(七)其它相关材料(包括论文、专著、专利、科技奖励、工程实施、成果转化、经济效益等)复印件1份;

请将相关材料按照:1.《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绩效报告》2.《资助项目申报表》3.《任务合同书》4.《研究报告》5.《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报告》6.其它相关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A4纸打印,左侧胶装装订成册),其中其它相关材料(包括论文、专著、专利、科技奖励、工程实施、成果转化、经济效益等)复印件须所在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验收标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一)验收“合格”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按时完成任务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2.技术路线正确,研究报告真实可信;

3.研究结论证据充分,有新的科学发现或技术创新;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价值;

4.无违规使用经费情况。

(二)验收“优秀”的,在满足“合格”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项目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

2.主持项目取得科研成果与奖励;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对先进技术水平的应用研究取得一定突破;

3.主持项目解决专业领域重点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难题;或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

4.主持项目对先进技术引进推广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不合格”:

1.技术路径错误,研究经过叙述含混不清;

2.研究结论证据不足或明显错误;

3.发生违规使用经费情况;

4.未完成任务且不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组卷工作,对结题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规范、真实、准确,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上报。

(二)精心准备,确保质量。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要对照立项任务,认真梳理、归纳汇总相关资料,真实评估研究的项目效果,按结题要求认真撰写绩效报告、研究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高标准、高质量组织结题评估材料。

(三)按时结题,履行程序。2022年度立项,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资助项目,提交材料时须附提前结项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2021年之前立项未完成研究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资助项目,承担任务的负责人要按照签订的任务合同书相关要求,按时参加结题验收,确实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由项目负责人向人力资源处报送书面延期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417日上午10点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87655604@126.com,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职称科(一办310室),逾期不再受理。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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