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建立师德档案制度的通知》(冀教人函〔2023〕42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与师德档案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
全校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教辅岗位、行政岗位、学生管理工作以及临时聘用、劳务派遣等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工作安排
(一)个人填报
1.认真阅读《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师德承诺书》内容并签名承诺。
2.如实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中的“个人师德总结”和“师德方面所获奖励”(附佐证材料),本人签名后报所属二级单位。
(二)单位评议
各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中的“年内被举报及违反师德情况”,并依据教师个人总结、现实表现,认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于2024年1月5日前将《××单位2023年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
(三)学校复核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根据各二级单位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组织复核并确定师德考核结果,于2024年1月8日将评议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单位。
(四)个人确认
各二级单位组织教师对评价结果签名确认,并将填写完整的《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汇总后统一到校办盖章。
(五)整理归档
教师师德档案一式两份,一份由各二级单位归档保存;另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或党委教师部归档保存,请各二级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教师师德档案材料报至人事处。师德档案主要内容有:
1.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
2.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3.个人年度获得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表彰奖励等相关材料;
4.个人师德违规情况及学校做出的处理决定等相关材料;
5.其他有关师德情况材料。
三、考核结果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年度内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发生《河北经贸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等师德师范行为的教师,无论情节严重,师德考核均应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师德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挂钩,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职务晋级、申报人才项目、评优奖励等方面的首要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师德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认识,严格规范师德档案填写程序和考核评价。
(二)精心部署
各二级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师德档案相关资料,按时做好归档和上报工作,确保应建必建、不漏一人。
(三)落实责任
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对各二级单位教师师德档案建档、考核和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拒绝填报或抽查发现未按规定如实填报有关内容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师本人及所在二级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四)材料报送
报送地点:人事处办公室(一办305)
邮箱:rsc312@126.com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87656288
附件:1.《××单位2023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
2.《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3.《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
人事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