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专家库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组织开展申报推荐河北省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专家库专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行为。
2.在职在岗,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及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CJXZ”、国家“QRJH”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可放宽至70周岁)。
(二)业绩成果条件
入选国家或省部级重大人才项目工程;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社科、教学重大奖项(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第一);在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或工程领域担任过重要职务;学术造诣高、在专业领域中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推荐程序
(一)二级单位推荐。个人向所在二级单位申报,二级单位研究推荐报人事处。二级部门要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同时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专业水平、社会反映等方面进行考察。
(二)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
三、申报材料
(一)《河北省教育厅高层次人才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栏内请写明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是否同意推荐等内容,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二)《河北省高校及附属单位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表》(附件3,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三)佐证材料复印件(审核人签字,盖章)。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12月11日9点前,将推荐人选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87655604@126.com,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一办310室,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