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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做好河北省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专家库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组织开展申报推荐河北省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专家库专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行为。

2.在职在岗,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及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CJXZ”、国家“QRJH”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可放宽至70周岁)

(二)业绩成果条件

入选国家或省部级重大人才项目工程;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社科、教学重大奖项(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第一);在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或工程领域担任过重要职务;学术造诣高、在专业领域中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推荐程序

(一)二级单位推荐。个人向所在二级单位申报,二级单位研究推荐报人事处。二级部门要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同时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专业水平、社会反映等方面进行考察。

(二)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

三、申报材料

(一)《河北省教育厅高层次人才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栏内请写明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是否同意推荐等内容,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二)《河北省高校及附属单位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表》(附件3,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三)佐证材料复印件(审核人签字,盖章)。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12119点前,将推荐人选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87655604@126.com,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一办310室,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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