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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推荐河北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0-25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河北省法学会《关于推荐河北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通知》冀法会字〔202315号要求,我校开展河北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理解、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会字〔20222),贯彻落实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立足河北、面向京津冀,充分发挥法学会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扎实推进全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推荐人数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1人。

三、职责任务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职责任务是:

(一)为重大公共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受党政群机关等委托,对涉及河北经济发展、重大公共利益、重大民生决策事项中的法律专业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或合法性审查,形成法律咨询意见书。必要时,可以对法律咨询意见书所涉重大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报告。

(二)为重大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受党政群机关等委托,对河北群体性、敏感舆论炒作、暴力恐怖、非法宗教传播等重大案(事)件防控进行咨询论证,形成法律咨询意见书;对本地重点行业、支柱产业、规上企业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推进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形成法律咨询意见书。

(三)为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受党政群机关等委托,对“保交楼”、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等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又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咨询论证,形成法律咨询意见书;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对河北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形成法律咨询意见书。

(四)为重大信访积案化解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受党政群机关等委托,对重大疑难信访积案化解开展调查了解,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基层重点疑难信访问题进行联合攻关,配合做好释法工作,形成法律咨询意见书。

(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咨询事项。

四、推荐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经验,在法学理论相关专业和法治实践重点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号召力;

4.身体健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完成重大公共决策论证、重大法律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相关工作;

5.未受过严重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6.没有其他不适合担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情形。

五、推荐领域和聘任期限

重点从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以及涉外法治等相关领域和专业聘任。聘期三年。

六、申报材料

1.《河北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登记表》(附件1,一式七份,本人签字)

2.《河北经贸大学人才推荐项目二级单位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七、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10279点前,将推荐人选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87655604@126.com,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一办310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11-87655604

 

                                                       人事处

                                                        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