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展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2.客观公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观念,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工作。
3.热心技术转移转化相关工作,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1.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相关工作3年以上,在技术需求挖掘与分析、技术评价服务、技术中试孵化、技术成果运营、技术投融资、转移转化方案策划、转移转化咨询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好专业水平。
2.在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相关学术组织等,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具有同等级职务以上管理人员。
二、组织方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向所在二级单位自主申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二级单位推荐
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将推荐人选报人事处。
(三)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综合评议,遴选推荐人员。
(四)学校审批并上报
三、申报材料
(一)《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一式七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二级单位推荐表》(附件3,一式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业绩材料复印件(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同时要加强对专家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审核,保证推荐专家的质量。
各二级单位应于9月7日17点前,统一将推荐人选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87655604@126.com,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一办310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
附件2.《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申请汇总表》
附件3.《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二级单位推荐表》
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