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23年度政工业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须是管理岗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参加政工业务考试,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参加。
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具备《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规定的管理岗位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
3.事业单位初次参加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的人员,按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第7 条规定执行。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网址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省属高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就近报名,驻地在石家庄的省属高校在省直工委组织的考点报名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6月19日—29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11—14日;
网上查询考试结果时间:8 月5 日后。
三、笔试时间:7 月15 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由各政工职评办组织政工业务考试。
四、合格证有效期限:此次政工业务考试用于今年下半年政工系列职务评定使用, 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咨询电话:0311—87655645;联系人:陈超
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