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23]1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职称评审工作,补充壮大我校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力量,我校组织开展申报推荐职称评审专家进入评委会专家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和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二)获得本职称系列(专业)或者相近系列(专业)教授职称2 年以上,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三)按要求参加评委会,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二、申报材料
(一)河北经贸大学推荐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专家名单(附件1);
(二)河北经贸大学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二级部门推荐表(附件2);
(三)职称证书复印件,审核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谁审核,谁负责。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务必于6月13日下午3点前,将申报教师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87655604@126.com,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一办310室,逾期不再受理。
注:已经在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中的教师不用再次申报。
人事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