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冀教人函〔2023〕18号)要求,经二级单位推荐、专家评议、学校研究,确定李丽洁为我校2023年度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职称科反映。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87655604。
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