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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推荐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5-05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冀教人函[2023]1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2名人选。

  二、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51日),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申报材料

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1),7份;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7份;

3.《河北经贸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二级单位推荐表》(附件3),1份。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派条件,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务必于58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87655604@126.com,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一办310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为提高录取率,申报人员一定要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和报送有关表格,避免出现名额浪费现象。

2.国内访问学者选派与管理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5号)执行。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311-87655604


  人事处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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