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评估学校年薪制实施效果,确保第一轮年薪制人员期满考核任务高质高效完成,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年薪制实施办法(试行)》(冀经贸人[2020]12号)文件精神,特开展第一轮年薪制期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签订第一轮年薪制协议书且正式在岗的教职工。
二、考核程序
1.年薪制人员填写《河北经贸大学年薪制期中考核表》(简称《考核表》,见附件),将已经取得的业绩成果(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按要求分类填入,同时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单位。
2.年薪制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考核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佐证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鉴于疫情形势变化,相关单位须于2022年12月1日前将审核后的年薪制人员《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统一交至人事处调配科(一办312室),《考核表》电子版发至邮箱rscqz@126.com。
年薪制人员若有新的业绩成果,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由所在单位统一补交相关材料。
3.学校考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将依据《河北经贸大学年薪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后续高层次人才津贴的发放进度。
三、请年薪制人员将尚未录入科研处科研系统的业绩成果及时录入。
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