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2年度政工专业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2022年度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政工专业职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人员范围
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且2022年河北省政工职务考试成绩合格(或2021年河北省政工职务考试成绩有效期在两年之内)的人员。
二、关于论文、著作要求
核心期刊文章不再作为申报高级及其以上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硬性评审条件,参评人员发表的论文、著作为第一作者的可以作为申报评审条件。
三、其他有关要求
本次申报推荐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参评正高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中级政工师人员需于2022年9月19日17:00前将所获奖项(校级及以上)原件、发表论文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系列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交至第一办楼312室(参评正高级政工师的需提供获得高级政工师资格以后的成果、参评高级政工师的需提供获得中级职称资格以后成果、参评或转评中级政工师的需提供获得初级政工师或其他中级职称资格以后的成果)。
第二阶段:学校对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择优的原则产生最终的推荐人选,组卷并上报省教育厅,参加全省联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人事代理人员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参照企业人员评审。
联系电话:0311—87655645,18931993309
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