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需推荐1名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2.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各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要向在抗击疫情、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倾斜。
(四)要严肃评选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推荐程序
1.推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范围,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好中选优,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2.学校相关部门成立推荐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人选推荐等组织实施工作。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 二级单位推荐审批表一份(附件1),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2022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七份(附件2),其中一份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市”。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4. 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一份(样例见附件3);
5. 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一份(附件4);
6.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业绩材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由单位负责同志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谁审核谁负责;
7.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8日下午16: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一办310人事处职称科(每名候选人提交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粘贴档案袋封面),电子版(除证书复印件外)发送至人事处邮箱zc87655604@126.com,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人事处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