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22]36号)以及河北省教育厅相关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申报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推荐指标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我校本年度推荐指标为1-3名,河北省向人社部择优推荐。
三、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已入选国家特聘专家、万人计划、省特聘专家和往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不再推荐。
四、申报时间及办法
请各二级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每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将以下材料于2月28日10点前交人事处职称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87655604@126.com。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WORD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正反面打印)
(二)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本人签字,PDF扫描件和纸质版各一份)
(三)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扫描件,包括申报人海外学位学历证明、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奖项等。(PDF扫描件和纸质版各一份)
佐证材料纸质版单独胶装、蓝色封皮,封皮标题为“河北经贸大学2022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佐证材料”,标题下一行为申报人姓名,第三行为落款时间;封皮后第一页为佐证材料目录页,列明材料名称和页码数;佐证材料部分页面正下方标页码。
(四)《河北经贸大学人才推荐项目二级单位审批表》(word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87655604
人事处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附件2 《河北经贸大学人才推荐项目二级单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