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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参评2021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组卷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23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2021年度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申报参评政工专业职务人员评审材料的组卷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 参评人员范围

    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且参加2021年河北省政工职务考试成绩合格及2020年考试成绩有效期在两年之内的人员。

    二、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我校 2021年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名额为:正高级政工师2人、高级政工师6人、中级政工师6人。组卷完成后交给省教育厅,参加全省联评。根据上级部门精神,人事代理人员参照企业人员,不占上述指标。

  2. 关于论文、著作要求

    核心期刊文章不再作为申报高级及其以上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硬性评审条件,参评人员发表的论文、著作为第一作者的可以作为申报评审条件。

    四、其他有关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参评正高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中级政工师人员需于2021年9月27日下班之前将所获奖项(校级及以上)原件、发表论文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系列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交至第一办楼312办公室,(参评正高级政工师的需提供获得高级政工师资格以后的成果、参高级政工师的需提供获得中级职称资格以后成果、参评或转评中级政工师的需提供获得初级政工师或其他中级职称资格以后的成果)。

    第二阶段:学校对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人选按照择优的原则产生最终的推荐人选,并填写相关表格上报省教育厅。

                                                                   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