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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集中审批报考博士研究生(学位)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14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集中审批报考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工作,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冀经贸人[2020]13号)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办理审批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及时将该通知传达到本部门的教职工,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有报考意向的教职工,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审批表》、《河北经贸大学非专任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审批表》。

二、要按照《河北经贸大学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冀经贸人[2020]13号),结合本单位教职工实际情况,集体研究,统一进行审批。

三、请务必在930日前将签署单位负责人意见、加盖公章的《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汇总后,统一报送人事处人事调配科312办公室(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人事处邮箱rscqz@126.com)



     

2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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