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5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人函[2021]7号)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拔程序
学校在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按规定名额报省教育厅。
二、推荐名额、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人选为2名。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在管理期内的一层次人选和入选我省“省级特聘专家”人选(长期项目人选、创业项目人选),符合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条件的不占本年度选拔名额。各部门原则上限推荐一人,如超过一人,需作出排序。
(二)选拔范围
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对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不纳入选拔推荐范围;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管优秀专家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推荐。
(三)选拔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条件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51号)。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须按规定要求填写以下材料:
(一)《河北经贸大学人才推荐项目二级单位审批表》1份;
(二)《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2)10份,此为入档案材料正反面单独排版;
(三)《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附件3)1份,有关材料(包括近五年来获奖证书、主持研究课题合同、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业绩成果,以及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关资料等复印件各1份,与附件3一并侧订成册);
(四)《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4)10份。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以WPS文档格式报送电子数据((二)(三)(四)文档电子版请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下载,网址https://rst.hebei.gov.cn)。
各二级单位请于2021年4月2日16:00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职称科,电子版按规定格式(WPS)发送邮件至zc87655604@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河北经贸大学人才推荐项目二级单位审批表》
2. 《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3. 《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
4. 《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5. 《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51号)
附件2,3,4下载链接
https://rst.hebei.gov.cn/a/zhengceku/wenjianzhonglei/jrsz/2021/0317/10181.html
人事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