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年薪制实施办法(试行)》(冀经贸人[2020]12号)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现将2021年度年薪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将该通知传达到全体教职工,按照学校年薪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教职工实际情况,经班子集体研究,统一进行申报。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需填写《河北经贸大学年薪制申请(考核)表》(附件1,也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并提供相关业绩成果佐证材料,所提交论文、课题、奖项等成果期间需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各单位需于2021年1月6日之前将年薪制申请(考核)表、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及单位汇总表(附件2)报人事处调配科(1办312房间)。
四、人事处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考核小组评议,择优提出年薪制建议名单,报请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经公示后,签订年薪制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311—87655645,18931993309
联系人:王坤
人事处
202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