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2020年度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申报参评政工专业职 务人员评审材料的组卷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且参加2020年河北省政工职务考试成绩合格及2019年考试成绩有效期在两年之内的人员。
二、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我校2020年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名额为:正高级政工师1人、高级政工师7人、中级政工师15人。组卷完成后交给省教育厅,参加全省联评。根据上级部门精神,人事代理人员参照企业人员,不占上述指标。
三、关于论文、著作要求
核心期刊文章不再作为申报高级及其以上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硬性评审条件,参评人员发表的论文、著作为第一作者的可以作为申报评审条件。
四、其他有关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参评高级政工师、中级政工师人员需于2020年10月4日下班之前将所获奖项(校级及以上)原件、发表论文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2020年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系列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交至第一办公楼312办公室,参评正高级政工师人员需于2020年10月8日下班之前将所获奖项(校级及以上)原件、发表论文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交至第一办公楼312办公室(参评正高级政工师的需提供获得高级政工师资格以后的成果、参评高级政工师的需提供获得中级职称资格以后成果、参评或转评中级政工师的需提供获得初级政工师或其他中级职称资格以后的成果)连同附件1至4相关材料交至第一办公楼312办公室,由学校依据《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有关规定统一进行基本资格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才能进行最终参评。
第二阶段:学校对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人选按照择优的原则产生最终的推荐人选。
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