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至今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滹沱河畔,地处石家庄市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295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校园。学校分北、南、西三个校区办学,校本部设在北校区,主要举办本科、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南、西校区为独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3个本科专业。在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中,学校被纳入一流大学第二层次建设序列,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被纳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学校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22800余人,独立学院学生8800余人,继续教育学员20000余人。学校招生就业工作态势良好,招生、就业率均名列省内前茅。
学校现有教职工1949人,其中专任教师1188人,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63人,博士和在读博士581人,教师中享受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近260人次。
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自然基金项目以及教育部项目近70项,其它各类课题1500余项,科研经费达到近8500万元,科研立项成果在数量、质量和层次上逐年稳步提高。学校主动以科研创新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围绕“京津冀一体化”、“雄安新区建设”等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成立河北省首家智库信息中心,形成学校智库集群式效应,凸显学校在河北省、京津冀地区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奋斗目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谋大事、抓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办学能力、办学水平和社会知名度、美誉度持续提升。面向未来,学校党委提出了建设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绘就了“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注重和九大任务”的发展蓝图。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5名博士担任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守师德规范,愿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3.具有较为扎实的政治理论功底,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的心理和体能素质;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6.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岗位待遇
1.被录用的人员享受河北省事业编制待遇;
2.享受6万元购房补贴;
3.享受5万元思政课题研究启动费;
4.享受思政岗位津贴;
5.石家庄市无住房的,学校免费提供2人间宿舍或1200元/月的房租补贴(住宿和房租补贴不能同时享受,享受时间共三年);
6.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4年,考核合格的,具有相应思政理论课教学科研能力或行政管理能力,可以转岗为思政理论课专职教师或行政管理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招聘方式
1.报名。应聘辅导员岗位须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招聘教职工信息登记表(附件1),已经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时将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rscqz@126.com。
2.选拔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单位选聘形式,选拔形式为面试,由人事处、学生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人才招聘有具体要求的,执行其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要求。
3.学校为应聘的博士报销来回路费。
五、有关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相关规定,拟录用人员须与学校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
本公告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311-87655645
联系人:王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