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冀教师〔2020〕9号)要求,经二级单位推荐、学校评选推荐小组推选、学校研究,确定李丽洁为我校推荐人选。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
公示期:2020年8月23日——8月25日
联系电话:87656288
联系人: 张浩
人事处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