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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单位报送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6-1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待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发布正式文件(预计6月16日左右),并于2020年7月起正式实施。

各教学单位可提前按照《河北经贸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教代会通过稿)着手制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待正式文件出台后再进行完善。各单位在制定分配办法时应首先确定各类岗位的基本工作量,并以工作量完成情况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二级单位统筹部分不能按原有方式发放,要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请各单位于6月22日上午11点之前将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草案)电子版发至rsc312@126.com。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小组将对各单位的分配办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应提交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于6月30日之前将审议通过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报人事处备案后执行。

人事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