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重视履行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需向河北省教育厅推荐1名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2.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各单位不限名额,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学校从中遴选1名候选人推荐至河北省教育厅。全省评选2020年度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10名,并从中推选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三、推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要向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倾斜。
四、推荐程序
1.各单位党组织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推选范围和条件,严格把关,民主择优推选。
2.学校相关部门成立推荐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人选推荐等组织实施工作。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20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一份(见附件1);
2. 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一份(详细事迹样例见附件2);
3. 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一份(见附件3);
4. 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一份。
5. 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2日上午10:00之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一办305人事处办公室(推荐人基本情况表需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所有材料电子版(除荣誉称号复印件外)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312@126.com,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董坤 联系电话:87656288
人事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