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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推荐2020年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30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0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0年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本年度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1名人选。

二、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要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为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报送材料

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Excel格式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word格式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

3.《河北经贸大学人才推荐项目二级单位审批表》Excel格式电子版和纸质版1,纸质版材料由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填写推荐意见,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

1.为提高录取率,申报人员一定要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和报送有关表格,避免出现名额浪费现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与管理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5号)

2.请申报人员于5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c87655604@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87655604      15931098067

 

                                                  人事处

                                                  2020430

 

附件1:《关于推荐2020年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2020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6号)

附件3:《河北经贸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5号)

附件4:《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5:《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6:《河北经贸大学人才推荐项目二级单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