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补充推荐河北经贸大学高级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委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9-19 浏览次数:


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主系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自主评审工作,我校将补充推荐高教系列高级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委库人选。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1]146),现就补充推荐我校教师高级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委库人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法

入库人选由各处级单位推荐,或自荐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进入评委库。

二、推荐范围

从事教学、研究等工作,原则上具有教师系列正高职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教师系列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并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风气端正,有较高的威望;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拟推荐进入高级评委会评委库的人选,需取得正高职(一般为教授)任职资格2年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取得副高职(一般为副教授)任职资格3及以上,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推荐:公开出版过较高水平的论文、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自然科学、教学成果、社科成果二、三等奖以上奖励,或主持国家重大基金课题,或被授予省以上专家称号。

(三)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四)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热心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纪律;

(五)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参加;

(六)精力充沛,身体健康,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推荐要求

(一)推荐人选的素质直接关系到评审的质量和声誉,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切实把德才兼备、作风正派、工作严谨的人选推荐上来。

(二)被推荐的人选需填写《河北经贸大学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登记表》,部门负责汇总并填写《河北经贸大学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推荐汇总表》。以上表格见附件,统一用A4 纸打印,一式2 份。

(三)各单位请在2019927日前将推荐人选登记表和汇总表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人事处职称科。同时将电子文本(Word 格式)和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到zc87655604@126.com 电子信箱中。                             

 

                                     河北经贸大学

                                                                     201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