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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编办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4-30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工作创新发展,增强全省机构编制部门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和支持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及社会科研机构等研究力量参与课题研究,省编决定面向全省组织开展2019年度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认真贯彻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合理配置省市县机构,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要结合当前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推进的重点领域、中心工作和承担的重要改革任务开展课题研究。选题要密切联系机构编制工作实践,体现前瞻性和实用性,力争转化形成有效的政策举措和推进措施,为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制定政策、深化改革和开展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

课题选题请参考《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人经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同意,可结合工作实际破题或自拟题目研究。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有与申报研究课题相关的学习、研究、实践经历,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

课题研究要严格遵循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坚守底线,诚信科研。

申报人请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申请书》(附件2)。申报课题时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一式5份,纸质版直接报送至第一办办公楼3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qz@126.com。

2019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7日。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后,将在河北机构编制网(http://www.hebjgbz.gov.cn)公布,请课题申报人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公告。

三、结项要求

为确保课题研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2019年度课题研究结项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短期研究课题结项,截止结项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第二阶段为中长期研究课题结项,截止结项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课题研究周期自愿选择结项时间。省委编办组织课题结项前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每项课题的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年度。确需延期结项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报省委编办审批。课题研究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年度。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时须注明“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呈报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阅须提前征得省委编办同意。

课题结项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结项申请书》(附件3)和研究成果。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课题负责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发表论文和著作。研究报告请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成果格式要求》(附件4)统一排版。省委编办将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课题评审组,对申请结项的课题进行评审,并将最终评审结果在河北机构编制网(http://www.hebjgbz.gov.cn)公开发布,同时印发正式通知。

四、课题经费

参照中央编办课题申领的工作方法,省委编办将继续组织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委编办、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课题申领工作。省委编办将给予批准申领课题的单位一定额度的课题经费资助。具备承接条件和研究能力的县(市、区)委编办也可申领。

经结项评审,将对优秀研究成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申领课题评奖后不再重复进行经费资助。

五、其他事宜

2018年度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编制管理第一阶段研究课题结项评审工作已于2018年12月完成,省委编办已公开发布评审结果。申请2018年度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编制管理第二阶段研究课题结项的,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完成确有困难的可书面说明原因申请延期结项,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年度研究课题。申请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单独装订,不署名、不留作者单位,并与结项申请书一同报送;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著作一并报送。

联系人:王坤

联系电话:0311—87655645

人事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