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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下半年集中审批报考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9-12 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为做好集中审批报考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工作。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关于教职工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报考程序的通知》(校人字[2009]11号)要求,现将本学期办理审批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及时传达给可能申报的教职工,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教务处师资科网页下载)。

二、请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关于教职工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校人字[2007]22号)和《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实行人事代理的教职工申请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校人字[2008]1号)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教职工实际情况,集体研究,统一进行审批。

三、务必在9月25日前将签署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加盖公章的《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汇总后,统一报送人事处人事调配科(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人事处邮箱rscqz@126.com)。

附件1、集中审批汇总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