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为做好2013年教师需求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在全面客观分析本单位专业设置、师资结构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工作的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地制定教师需求计划。
二、2013年所接收或引进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各单位教师需求计划必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四、请在10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2013年教师需求计划申报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报送教务处师资科,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szk@heuet.edu.cn。
五、教师需求计划经教务处和人事处审核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人事处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