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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3年教师需求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9-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教学部:

为做好2013年教师需求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在全面客观分析本单位专业设置、师资结构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工作的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地制定教师需求计划。

二、2013年所接收或引进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各单位教师需求计划必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四、请在10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2013年教师需求计划申报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报送教务处师资科,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szk@heuet.edu.cn。

五、教师需求计划经教务处和人事处审核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人事处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