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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287号)及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1-19 浏览次数:

各处级单位: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287号)。为落实好该通知精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请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该文件。学习费用自理。

人事处

2018年1月20日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