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关于征集河北知名品牌评价专家的函》(冀标化院字〔2018〕15号)转发给你们,请申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于5月28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人事处职称科。
人事处
2018年5月25日
附件:
《关于征集河北知名品牌评价专家的函》
《河北知名品牌评价专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