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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办理自费出国留学程序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5-18 浏览次数:

教职工办理出国探亲、旅游等程序

1 填表

●本人持境外邀请人的邀请函、身份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到人事处领取《河北经贸大学因私出国审批表》,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在职人员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2 审批

●《审批表》分别由所在部门(离退休职工统一在老干部处签署意见)、教务处(限专任教师)、保卫处、组织部(限处级以上干部)、人事处负责人及主管人事校领导依次审批。

3 办理护照

●本人到石家庄市公安局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私出国(出境)审查表》,经主管人事校领导签字、校长办公室盖章后,到公安局办理护照。

4 请假离校

●出国前到所在部门和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人事处根据部门考勤情况停发工资及校内津贴(回国后及时到校销假,逾期一年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教职工办理自费出国留学程序

1 本人申请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2 填表

●本人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到人事处领取《河北经贸大学因私出国审批表》,认真填写相关内容。

3 审批

●《审批表》分别由所在部门、教务处(限专任教师)、保卫处、组织部(限处级以上干部)、人事处负责人及主管人事校领导依次审批(服务期不满须交纳违约金,正高职、博士、处级以上干部须经校领导办公会议批准)。

4 办理护照

●本人到石家庄市公安局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私出国(出境)审查表》,由主管人事校领导签字、校长办公室盖章后,到公安局办理护照。

5 理离校手续

●出国前本人到所在部门办理工作交接,并到人事处领取离校通知单办理物品交还等手续,人事处根据考勤情况停发工资及校内津贴。